山南多举措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时间:2020-01-07 作者: 来源:
一是借助网格普法、流动调解等工作机制,走村入户宣传法律,强化法制宣传,提高百姓法律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困难群众必访、治安重点人员必访。联合综治、信访等政法单位协同发力,健全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强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人文关怀,严防矛盾上交或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是发挥村级组织、党员群众、乡贤能人、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建立、畅通情报信息收集反馈渠道,营造我为治安、治安为我的社会风气。
四是提高司法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通过思想教育、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帮助司法干警树立矛盾纠纷就是民生大事的思想,克服消极应对、被动处理、心存侥幸的麻痹思想,化被动为主动。
热门资讯
- 中央政法委:推进政法...2020-07-09
- 内蒙古将开展20多项...2020-04-30
- 致辽宁省人民政府唐一...2020-05-07
- 清远积极开展禁种铲毒...2020-04-30
-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02-11
- 科右前旗加强春季农村...2020-04-30
- 广西移民管理警察开展...2020-04-30
- 广西开展“全民国家安...2020-04-30
- 黎平县司法局四举措打...2020-02-12
- 贵州荔波多措并举致力...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