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立法 化解下位法与上位法抵触之困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年来甘肃省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推动解决下位法与上位法抵触的情况。
2014年以来,甘肃共修订、出台了《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其中,《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已审议通过,2020年1月1日起将实施。
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是近年来祁连山、秦岭等一系列生态事件中暴露出的法律问题。甘肃在修订地方性法规时,着力解决这一矛盾。甘肃省生态环保督察专员蔡桂星说,《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上位法是2014年修订、有“长牙齿的法律”之称的新环保法。在条例修订过程中,修改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征收、限期治理、污染转移等方面与上位法不一致或相抵触的内容;补充了上位法中新增的区域限批、生态保护补偿、按日连续处罚等内容。
“条例没有超越权限立法的情况,在设定范围上没有出现与上位法冲突的现象。”蔡桂星说。
热门资讯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2020-07-22
- 先取缔后督察严格执法...2020-07-13
- 习近平向国际热核聚变...2020-07-29
- 李克强为当地政府和企...2020-07-06
- 习近平在吉林考察时强...2020-07-2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2020-06-12
- 【护航中考】黎城公安...2020-07-22
- 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2020-07-31
- 退捕渔民的好日子来了2020-07-14
- 政法干警欺负人从此再...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