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复议、检察、审判院厅联席会召开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持续提升执法司法水平
近日,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召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复议、检察、审判院厅联席会,旨在认真落实依法治省工作部署,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持续提升执法司法水平。
会上,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分别通报2023年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复议、检察、审判工作情况,联合发布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复议、检察、审判典型案例,并签署《关于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江市司法局、成都市检察院、乐山中院分别围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争议实质化解、深化府院联动等作经验交流。
会议就下一步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检察、行政审判达成共识,强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要着力推动全省自然资源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法治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要强化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扎实抓好行政争议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良性互动,进一步凝聚执法司法合力。行政复议要共同强化联动解纷共识,有效凝聚执法司法优势,形成协同联动工作新格局。要推动建立健全土地征收工作指引,把好征收报批审查关口,把握征地每个节点应当达到的标准,持续规范土地征收行为。要推动尽快修订完善配套制度规定,规范“两补费用”分配、发放与社保安置资金的筹集。要全面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被征地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要建立健全四方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普遍性问题,不断提升府院联动质效。行政检察要深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依法履职与促进纠纷实质化解相统一,坚持预防“未病”与治理“已病”并重。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与信息互通机制,携手提高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司法办案水平,协同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社会治理。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案件,促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妥善化解。
会议强调,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理念,促进征地拆迁、自然资源保护、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依法高效推进,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同堂培训、联合会商调研等形式,持续统一法律适用,形成法治合力,维护公平正义。要持续凝聚各方联动合力,做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做深违法行政行为自纠,做优行政争议调解,推动矛盾争议实质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cayw/20241212/293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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